火槍是近代才傳入的武器,因為擊發的動作,火藥經擊發後爆炸,才產生瞬間的巨壓將子彈射出,主要是作為狩獵與戰鬥之用。清末及日治初期,因為貿易活動蓬勃,原住民擁有火槍是相當普遍的,在經過日政府一連串的鎮壓與搜索管制之後,僅於有日警監控的狩獵時使用,或是在深山,不為外人所知之處打獵及做為設置陷阱以捕捉山豬之用。
狩獵時,獵人會先找出獵物出沒的地方,依可能的線索推敲獵物的大小,再決定火槍架設的位置,以及槍管的角度,將火槍放好,再拉好用籐編的絆繩,絆繩會連接一個小木條,將木條卡在壓捶與槍膛間,一旦絆繩受到拉扯,木條即被拉出,原本因木條而被拉開的壓捶,就會隨著彈回而捶擊引火擊發,槍聲一旦傳出,獵人就會趕去了解是否射中獵物。由於火槍會架設在隱密處,為防止不知情的人誤闖,會在附近打草結示警,以提醒他人小心。另外,火藥會因受潮而失效,所以架好的火槍會披上防潮的,而且約七天的時間會攜帶火柴等,去檢查、更新火藥。
現已不用傳統的火槍,因為舊式的前膛槍不安全,也容易誤傷他人。另外,女子、孕婦不能碰觸、跨越,小女孩沒關係,不會有觸碰與跨越的禁忌產生,因為女童不被視為女子,一般舉行過成年禮後,才具有女子的身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