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吉小社聚落放大圖
 來吉小社聚落

社鄒語為lenohi'u,如其字義中nohi'u所指:「暫時出去、離開一段時間」。小社最初並非是久居之地,只是「去幾天」而已,總是要在適當的時候或是一定要回大社(hosa)的。小社之成立,條件頗寬鬆,大多數只是因為人口的增加與耕地的不足。外在社會體制進入部落之後,小社的單位擴大,甚至與原有大社一樣納入村的編制。至此,鄒族小社的數目才固定下來,達邦與特富野則合併為一村,單位反而縮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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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吉小社的集會所

  人類學者衛惠林等認為:「小社僅由耕作小屋nohi'u集合而成,因此乃經濟活動之一種表現,政治、宗教活動仍集中於大社。故小社建立後,大社中心主義色彩並未稍減」。小社並無舉行儀式的權力,因此在每年的與家族有關的小米收穫祭(homeyaya)、與全部落有關的戰祭(mayasvi),都必須從小社回到大社參加。

  小社雖然也可以專蓋集會之用的會所,雖不同於大社的男子會所(kuba),但其內並無頭骨架等物,只能稱為小屋或旁屋(hufu)。此類建築雖具有大社kuba的大小及形狀,但卻無法視為一個政治經濟與宗教的象徵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