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古工作發現之墓葬遺跡及墓葬復原圖

(1)埋葬的方式

  傳統鄒族是舉行室內葬。若屋裡的人埋不下時,就是搬走蓋新屋了。而埋葬的地點則因死亡方式而有所不同。

1.病死者埋在房裡,房子的主人死了,一定要埋在屋子裡靠近後門、舂米石塊的後緣 (mia-cmo'na)。埋葬處稱 baae。埋葬的方式為屈肢,以藤綁手。埋葬後於墓穴上方起火,以湮滅埋葬的痕跡,特別是頭目級的,主要是怕別人(bunun)來報仇將屍體挖出,把頭割走。
2.溺水而死的,必須葬在河邊,不可以帶回。
3.山上遭電擊的,就地處理。
4.打仗死而未被割首的,可帶回家。
5.如係自殺,則要打屍體或敲他的棺,夭折的小孩不埋在屋內而置屋外。現在只要能找到屍體,都要帶回家。也在清明節那天掃墓。
6.此外,在外地死亡死後即已認定,被割首者、年幼者(十二、十三歲以下)、未出嫁或離婚者,都行室外葬。

(2)埋葬(fo'a

  鄒人無所謂臨死前的準備,逝去以後隔一天即行入葬,同時由家中的小輩負責在屋內掘墓穴,掘完時立刻將屍體埋葬,不宜久置。入斂時,會替死者著華服盛裝。男子頭戴皮帽,衣服反穿,黑色在外。女人亦如此,生前所有的配件全部都要帶齊陪葬。下葬只是將死者較好的衣服穿上,並無使用棺墎。在屍體尚未變硬時,將屍體置於跪姿,用藤把身體綁成N型,在屋內靠後半部的正門(consu)右邊,也就是後門(miacmona)左邊,挖一個深洞,臉向西方,將屍體埋入。墓穴都位於房子的後門部位。

  以前小社的人死了,甚至要送回大社埋葬,但小孩子不送回去。老人因為特別是有功勞的,一定要送回大社的本家(emoo)之屋埋葬,達邦與特富野的小社皆是如此。

  死者若是該家的男子,則由這個家的最長者來代表講話,安慰家人:不要那麼難過、死亡是天註定的等語。如果過世者是嫁入該家的女子,則她娘家的人會全數到齊,由女子那邊的族長講話以安慰大眾。下葬的時候,全家圍在一起,跟他的靈(hicu)講話,就說:「你要好好的躲到一個地方,好好的賜福我們全家。」,說這些話的同時,屍體已經放在室內已掘好的洞裡面,每個人都要與亡者之靈講話,全部講完了,就朝墓穴蓋土。如果死者是男性,則由他太太蓋土,如果是女性,就先由他的先生蓋土。埋葬完畢後,家人與會葬者一同手持芒草驅除邪氣。

(3)服喪

  家中有人死亡後,家屬及近親皆停止工作,在家服喪表示哀悼。在早期,鄒人於此期間謹守不著美服、不著紅色衣服、不戴裝飾物、不歌、不笑、不沐浴、不整髮、不搗米,停止一切工作以表示哀悼之意。

(4)逐靈(meahicu

  葬完後五天,進行 meipunumeipunu 意思就是從葬到送走,希望已與生人不同性質的靈被送走後就不要回來了。至此,cou 已轉換為另一種存在。五天後他們以米糕、山豬肉等放在竹筒做為「飯盒」給他,一起摔到外面送走鬼魂,希望他不要再回來,然後由死者的舅舅輩進行「驅靈儀式」。

  負責驅靈的人叫 novohza,就是舅舅,負責驅靈者帶著可以驅除不淨的棍子、茅草,放些小米一樣黃黃一粒一粒的 voyu(藜實) 等物品,然後沾一點、敲牆壁:「離開這個家,你已經死了!離開這個家,以後不要再回來了」。整個房子這樣子敲,將靈趕走,趕走了以後就大請客、大吃大喝。

  驅靈之後,門口要放茅草兩束,葉子打結,底下放木炭,然後撒一點 voyu,放在將靈趕出去之門的門檻上,讓死靈不再進來。亦即從那邊趕出去那邊就放茅草……等物,以防死靈再循出去的路線回來生人的世界。

  也有驅除一次沒有離開的靈。如果經常在家外有各種不明怪聲音,突然有各種響聲,就知道驅靈不成功。此時就要請巫師來驅靈,稱為 epsupsa。巫師用刀子跟 voyutapanio 握刀柄,tapanio voyu 也一起握,放木炭,手一揮的時候,木炭飛揚出去,如此一定可以將靈趕走,驅靈時還是對準以前要趕他的那個門。如果不趕走,會對這個家的每個人都不好,例如經常會有意外、家裡不和等狀況。因此,驅靈是必要的工作。

  顯然,鄒社會文化中通過社會儀式將生物人轉化為社會人,最後也藉由儀式來界定死者的性質與去處,建立另一種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