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民間宗教信仰受到儒道佛的影響,但又不全然是混合,而是綜合了不同思想的一部分(吳永猛2003:83)。其中儒家影響了民間信仰中倫理孝道的強調,也促成祖先崇拜的祭祖機制。道教影響了民間信仰中祈安求福的觀念,注重現世實利;以及執行科儀法事由道士執掌。佛教影響的是因果輪迴、善惡報應的觀念,對於閻羅和地獄的概念也由此而來。<br/>此外,台灣的民間宗教以多神崇拜為基礎。溯其根源,來自於漢人宗教信仰中的泛靈信仰(董芳苑1982:96;引自呂理政1992:9-10),分為天神、地祉、人鬼、物魅四類(曾莉莉1982:442-443)。天神和地祉同為自然崇拜,其中天公為宇宙大神,下攝日、月、星辰、風、雨、雷諸神以及東西南北中五個方位神,所謂的天庭組織類似於古代帝王的行政結構;地祉涵蓋有社稷、五岳、山林、川澤等,當中的社神即為土地公。人鬼歸屬於神靈崇拜,其中包含祖先崇拜和鬼神崇拜。當人死後,有嗣有祭者從家鬼變成祖先,無祀者則成為孤魂野鬼,進一步受人崇拜則成為有應公;若生前有功於民、死後受公眾崇敬祭拜者則升格為神。物魅即為庶物崇拜,其中包括動物、植物和非生物,如虎爺、樹頭公、和石頭公等。這一分類範疇雖各有其對象,但並不是固定不變的,隨時可產生新的崇拜物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