爬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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蛇如何分類?

  生物學家有系統的利用等級制度分類種類。它劃分動物界到門,門到綱,綱到目的範圍再由目到科等。科是再細分到精確的分類,從屬到種。屬包含一個或更多種類,一個科包含一個或更多屬(兩個以上的屬)和它們全部的種類,一個目包含一個或更多科且類目向上分類。生物學家現在試著確保每個類目或分類,分配共同的祖先代表一類。經分類而成的同類不會交會。一般來說,你能假設全部種類以同屬名與另一個是更密切相關比它們在另外屬的任何種類。這假設適用更高的類目。共用的名字如響尾蛇、眼鏡蛇或海蛇,表示真正演變關係。然而,共用名字和一些科學的分類不能正確地分辨關係。例如不是所有的水蛇(Natrix,Nerodia)或鼠蛇(Elaphe,Ptyas)或與無毒蛇類有關。

  我們在這本書所用學術上的名字是種名。在十八世紀中,生物學家認為需要給每個種類一個名字,以避免混淆。出現二名法而變成標準。一個種名總是用斜體字編排且通常用拉丁或希臘語。第一個名字是大寫,第二個是小寫。第一個部分是屬名或屬;一百或更多種能編在同一個屬名。因為它表示一個清楚的類目,特定的名字歸於所有類目以外,能用屬名。特定的名字從未單獨使用;它必須隨著屬名(儘管屬偶爾縮寫,像E. obsoleta)。三個部分的名字是亞種(變種的種目在確實地理學的地區可找到),且也可能縮寫,像是E. o. obsoleta

  對同一種的定義可能很多。生活不同、演化方向和各種不同繁殖模式皆能產生不同種。此外,觀念不同的生物學家,從不同觀點觀察相同現象,也會造成不同定義。然而,大多生物學家都同意:一個種類是一生物組以相似現象和獨特基因和過去同個祖先所產生的。多數蛇類組成的族群是有能力發育和產生多的子孫(但不與不同蛇種混在一起)。但盲蛇(Ramphotyphlops braminus)例外,因牠沒有雄性。這些族群共同組成一種群。一個種類不只是個抽象而是真正的實體,因它包含族群各個個體關係和祖先之遺傳關係。

  某些種類的地理分佈相當地廣闊。其中有些種類,個體在整個地理範圍來看並不相同,甚至於就在同一個族群裡看起來也並不相同,好像與幾百里外的族群不同一樣。例如,北美洲的東部豬鼻蛇(Heterodon platirhinos)從新英格蘭到佛羅里達和最西邊的堪薩斯平原都有分佈。這些蛇從新澤西和這些從佛羅里達或堪薩斯並無解剖構造上的差異。東部豬鼻蛇有幾種顏色差異,但沒地理形態的變異。因此這個種類缺乏地理區分。

  相反的,西部響尾蛇(Crotalus viridis)廣泛分布美洲西北部,且在這地區有多種鮮明顏色與圖案。這些樣式反應區域性的適應和地理區別。這些地理上的不同族群(亞種)融合,個體從鄰近族群混種,後代繁殖力強且典型地共有父母的染色組合。因兩個族群遺傳上很相似,故混種非雜交,卵與精子受精組合不會導致染色體與細胞分裂之任何錯誤,也不會不正常的胚胎的細胞分裂與胚胎死亡,或在成年後無能力生育。所有西部響尾蛇屬於同種類,但因族群中有不同型式,所以被認定於亞種和其他特定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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